收录16421种疾病

扫一扫官方微信
关注更多健康资讯

问专家

提建议

回顶部

您所在的位置: 久久医生网> 疾病百科> 疾病症状> 氯喹中毒

氯丙嗪致眼毒性反应1例

时间 : 2009-12-02 11:28:47 来源:journal.shouxi.net

[摘要]

,首席医学网目前收录有300多种中文权威医学杂志,提供免费全文阅读,实现全文检索,提供医学论文的免费查询、论文阅读、论文下载,医学论文写作技巧,以及在线投稿

氯丙嗪致眼毒性反应1例首席医学网2005年08月03日21:16:11Wednesday中华临床医师杂志征稿内科临床新进展研讨班重症与血流动力学大会血液净化技术学习班医学类核心期刊征稿第六届世界中医药大会2009世界高血压大会第四届中国国际白血病急危重病护理交流会IOF亚洲骨质疏松班2009年中国药学大会医学影像学术交流会结直肠肛门外科会议口腔正畸学术会议征稿广东研究生学术论坛

作者:牛改玲 卢弘 刘颖

加入收藏夹向本刊在线投稿

【关键词】氯丙嗪

  1病历摘要

  患者,女,58岁,患精神分裂症33年,自1977~1999年服用氯丙嗪,每日200~700mg,累计总量约5420g,因出现全身毒副作用而停用氯丙嗪,改用氯氮平。因1个月前在我院内分泌科诊为糖尿病,于2004年1月8日就诊于我科门诊常规检查眼底。眼部常规检查:视力:右0.8,左1.2。眼压:右12mmHg,左15mmHg。双眼角膜透明,全角膜后壁有均匀分布、大小一致的色素颗粒沉着,房闪(-),晶状体前囊中央可见星状混浊(见图1),散瞳后检查眼底:双眼视盘边界清楚,色正常,黄斑中心凹反光消失,黄斑部轻度色素紊乱(见图2),右眼较左眼明显,视网膜未见其他异常。特殊检查:角膜内皮细胞密度:右2300个/mm2,左2500个/mm2;视野检查双眼正常;荧光眼底血管造影:右眼11′37″,黄斑部可见不均匀环行高荧光,左眼11′54″,可见半环行高荧光(见图3)。

  氯丙嗪是一种抗精神病药物,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长期大量应用可对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产生毒性作用。氯丙嗪为光敏感药物,角膜后色素沉着和晶状体混浊可能是氯丙嗪的光毒性作用所致,患者长期服用氯丙嗪可引起体内药物及代谢产物蓄积,在长期日光照射下会产生3种部位色素沉着:(1)裸露皮肤色素沉着;(2)角膜后色素沉着;(3)晶状体前囊及前囊下浅棕色或灰白色小点状色素沉着,并逐渐向晶体深入形成白内障[1]。另外晶状体混浊也可能与氯丙嗪改变晶体囊膜的通透性有关[2]。角膜和晶状体改变与用药量有密切关系,如果服用氯丙嗪总量>350g,可发生晶体和角膜病变;如果服用氯丙嗪总量>500g,均有晶体和角膜病变,而且是不可逆的[1]。本例患者角膜后色素沉着大小一致、分布均匀,角膜内皮细胞密度正常,因此推测此种改变对角膜内皮细胞的数量和功能没有影响,晶状体的病变主要在前囊中央,呈星状,是一种前极性白内障,对视力没有明显影响。该患者停用氯丙嗪已4年余,角膜和晶状体的改变依然存在,说明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

  氯丙嗪对视网膜的毒性相对较低,可出现视网膜色素紊乱,轻度黄斑色素变化[2]。本例患者双眼底黄斑部色素紊乱,荧光眼底血管造影晚期右眼黄斑部出现环行高荧光,左眼黄斑部出现半环行高荧光,类似于氯喹中毒所致的牛眼样黄斑。本例患者停用氯丙嗪已4年,黄斑部的改变依然存在,因此笔者推测氯丙嗪对视网膜的毒性改变同角膜和晶状体的改变一样是不可逆的。氯丙嗪对眼的毒性最早出现在晶状体,其次是角膜,因对视网膜的毒性相对较低,最后才影响到视网膜。

  如患者长期服用氯丙嗪,应定期眼科检查,一旦出现眼毒性反应,应停用药物。

  【参考文献】

  1刘东宝,董戬.氯丙嗪引起眼部毒性反应2例.眼科新进展,2003,23(3):195.

  2陈祖基.眼科临床药理学.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566.

  作者单位:100020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眼科

  (编辑:苜紫)

请您在下面输入常用的Email地址、职业以便我们定期通过邮箱发送给您最新的相关医学信息,感谢您浏览首席医学网!

邮箱:职业:

分享到:

更多文章>> 与“氯丙嗪致眼毒性反...”相似的文章

更多>>

氯喹中毒疾病

生化检查:可发生粒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心电图:可有T波平坦,Q-T间期延长或S-T段升高。 放射检查。 脑电图。 详细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611号-6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611号-6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