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性梅毒分四期 需针对医治科学缓解恢复

486人浏览时间:2019-05-23 10:43:25来源:梅毒

梅毒是一大类疾病的统称,旗下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梅毒类型,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神经性梅毒,它是指梅毒螺旋体侵入了中枢神经系统首先会导致脑血流灌注异常,然后会有少数螺旋体发展成神经梅毒。表现因侵犯的部位而不同。如侵犯视神经则可引起视力下降或失明、语音神经则引起语言障碍、有的还会出现痴呆。而且每一期的病情症状不同,需要采用针对性的科学方法才能进行有效医治,确保健康。

神经性梅毒依症状的轻重,可分为四期,分述如下∶

第一期梅毒∶隐性梅毒的第一期感染,潜伏期约三周,有些人也可能会一周就发病了,但最慢不会超过7周;初期的感染症状,会在病原侵入的地方形成黄豆般大小的硬块,称之为初期硬结或硬性下疳。

第二期梅毒∶第一期梅毒结束,所有的症状便会消失,就转为第二期。所谓第二期是指感染后的3个月至第3年期间;第二期的症状,是在两侧胸腹部会有指甲般大小的浅红色斑点,很多人都以为病情已经好转,会放松警惕,若不加以理会,2-3周后会自动消失,而再经过3周后就会有丘疹性梅毒疹出现,就是从皮肤隆起红豆般大小的疹子。

第三期梅毒∶感染梅毒后,约过了3年,就会进入第三期梅毒,身体的某一部份就会出现鸡蛋到手心般大小,且较深入内部的发疹,即使治愈,皮肤也会留下斑痕。

第四期梅毒∶感染梅毒超过10年,就会进入第四期梅毒,这个时期的梅毒,可以称做内脏梅毒,或是变性梅毒,皮肤则不会有发疹的现象。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青霉素疗法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每周1次,分两侧臀部肌注,共2-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3、妊娠期梅毒。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水剂青霉素G静脉点滴,连续14天。

5、孕妇的梅毒治疗。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查,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神经性梅毒的发病症状也分不同的时期,而每一期都有自己独特的典型症状,根据这些才能进行有效的科学诊断,确保自身的健康。而本文提到的这些治疗梅毒的方法,都是目前临床医学推出的较为实用性的治疗方案,希望患者朋友们能够结合自身的病症选择最佳的那一种,以做到强有力的保障个人健康,享受美好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