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12-06 00:49:06 来源:www.bonetumor.cc
70年代以前肢体原发恶性肿瘤的治疗仍以截肢为主,保肢复发率高,5年生存率低于20%。骨肉瘤的化疗效果70年代发生重大转折。1972年Cortes报告用阿霉素(ADR)治疗转移性骨肉瘤有效。同年Jeffe报告大剂量甲氨喋吟甲酰四氢叶酸解救(HD―MTX―CF)治疗取得疗效。这些成绩促进了联合方案发展,使无瘤生存率有了令人鼓舞的提高。70年代后期.为在术前消灭肿瘤的亚临床灶,缩小周围反应带,为保留肢体进行局部切除创造条件,出现了术前化疗。1973年Rosen和1975年Jeffe在这方面都有探索并取得效果。 1982年Rosen提出了新辅助化疗,业已成为被广为接受的概念,成为骨肉瘤治疗史上的重要的里程。新辅助化疗的意义:其意义是:①可以早期进行全身治疗,以期消灭潜在的微小转移灶;②可以评估术前化疗疗效,指导术后化疗.或沿用原方案,或更改更有效的方案和判断预后;⑦提高保肢率,减少复发率;④允许有充分时间.设计保肢方案,制做假体。 目前国际上能用的化疗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Rosen的T方案 Jeffe的TIOS(treatmentandinvestigationofosteosarcoma)化疗方案 Coss的方案(德奥两国骨肉瘤化疗的协作研究小组) Rizzoli研究所的化疗方案(Bacci) CCG(Children'sCancerGroup)1993年设计的CCG7921研究方案(新加入Ifosfamide异环磷酰胺) 骨肉瘤病人经上述一些较新的辅助化疗方案治疗以后,约60%-65%的病人可达长期无复发生存。有些临床试验已随访10年以上,结果提示治疗后3年很少有复发,无病生存的曲线在4年后趋向平坦。因此,骨肉瘤无病生存3年即可认为治愈。 新的有效的化疗药物不断出现是骨肿瘤治疗取得进步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对于实质性肿瘤单纯的化疗不起作用,反复单纯使用化疗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几点化疗的误区应该指明:1、并非是疗程越多愈后越好。尤其是对化疗药物不敏感的病例,由于多态抗药性的出现,更换药物也不可能增加其敏感度。2、欧洲3个骨肿瘤中心的联合研究发现术后反复持续化疗组与不化疗组的愈后没有差别。类似的报导在美国也有出现。尤其是在中国,绝大多数患者不能承担昂贵的多次化疗费用。3、化疗方案有不少的固定程式,甚至要求硬性推广,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大剂量MTX并非如报导中疗效那样突出。紫杉醇对成骨肉瘤的抑瘤率非常之高。有时病人就诊时肿瘤已经很巨大,在这种瘤细胞高负荷的情况下进行化疗,使等待手术的时间过长。此时却不如先行手术,然后化疗。有研究称术前化疗和术后化疗疗效亦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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