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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厂工人跑遍全国体检得出“镉中毒”(图)

时间 : 2009-12-05 17:46:32 来源:gd.sohu.com

[摘要]

电池厂工人跑遍全国体检得出“镉中毒”(图)

在停产的镉电池生产线上,工人讲述他们以前是如何工作的。
镉电池生产工人谢先生对同一医院得出两种不同检测结果感到十分困惑。

  ●佛山新力电池厂十多名工人花费一年多时间,来往各地求证自己是否镉超标

  ●省职防院多次检测均显示为正常,北京等地检测结果则显示他们镉严重超标

  统筹:记者张小奋

  采写:见习记者许方健记者陈海生王石磊

  摄影:记者黎湛均

  “同是广东省职防院,我自己去检测的结果是镉超标,但工厂组织的检测却显示镉正常。”谢植子到现在还无法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镉超标,因为在同一家检测机构,自己去检测的结果与工厂组织的检测结果却截然相反。

  2005年,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新力电池有限公司工人彭勇明,被检测确定为镉超标。2007年7月,该厂员工潘大菊再次出现疑似镉中毒后,厂方组织员工去有关机构检测,并将工人血样和尿样送往广东省职防院检测,但直到现在,工人都未看到该血液和尿液镉元素检测结果。

  为了弄清自己到底是否镉超标,除谢植子外,该厂十多名工人在各大职业病检测机构开始了一年多的检测求证之路。令人纳闷的是,北京、广西、江西各大职业病检测机构的结果均显示他们镉严重超标,但在厂方指定的广东省职防院的多次检测中,他们却都被诊断为正常。

  同一机构检测结果却不一

  ●省职防院四次检测结果均正常(尿镉单位量5以下)

  ●在广西工人医院做了两次检查,尿镉单位量为7.0和5.10

  谢植子是新力电池制造一车间线长。2007年上半年,一车间多名工友出现头晕、咳嗽、全身无力等症状后,在工厂组织的检测中被发现镉元素超标,“我很担心自己是不是也镉超标。”因为23岁的谢植子发现,自己的腰很酸痛,脊椎也经常疼痛并无缘无故作响。2007年12月3日,谢植子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自费做了平生第一次镉元素检测。

  由于省职防院的检测结果需要近一个月才能出来,于是他四处打听是否别的单位也可以做镉检测。在得知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可以做镉检测后,谢植子和5名工友于2007年12月12日到该医院做了尿镉检测,结果是3人正常,3人镉超标,他是3名超标当中的一位。12月27日,省职防院的尿镉检测结果也出来了,尿镉数值为7.21,超出正常值2.21。他说看到这一结果是他的意料之中。因为制造一车间直接与氧化镉粉末接触,而在生产过程中的几副手套和几个口罩,还经常被忽视,因为工厂在上岗之前的培训中,并没有告诉工人镉粉有毒。

  回厂后,谢植子将自己镉超标的情况告诉了厂方。2008年2月至8月,厂方带他去省职防院做了四次检测,但结果均为正常。

  2008年7月,为了确定自己是否镉超标,他返回老家广西,在广西工人医院做了两次镉检查,结果尿镉单位量分别为7.0和5.10(注:5为正常值上限),“医生说连续两次尿镉数值为5以上就属镉超标”。

  花几个月弄清是否镉超标

  ●2008年5月22日省职防院检测结果为尿镉数值2.89

  ●2008年5月23日北京检测结果为尿镉数值8.7

  为了弄清自己是不是镉超标,彭春年已经几个月没有上班了。34岁的他,看上去更像44岁。2002年3月8日进入新力公司后,他在制造一车间从事镍镉电池极片生产。

  他和谢植子一样,怀疑自己是否镉超标也是从潘大菊出事后的体检开始。

  2007年7月,在工人的强烈要求下,工厂组织工作两年以上的近60名工人去金沙卫生防疫站做了一次体检,这也是彭春年进厂后5年,厂方组织的第一次体检。但在将他们的尿样、血样取走送到省职业病防治院后,至今音信全无。

  由于工人不断质疑,2007年9月10日,厂方将彭春年等人带到广东省职防院检查,结果显示彭春年正常。

  2007年11月27日,彭春年自费到广州市职防院做了一次检测,结果显示尿镉超标。

  但彭春年没想到,自己的尿镉超标检测结果,被厂方拒绝承认,厂方表示只能认定省职防院的检测结果。

  今年1月11日,他又到工厂指定的省职防院检测,但结果仍然正常。

  后来,彭春年得知北京的镉超标检测最权威。今年4月21日,和2006年进厂的工友李斌德一起,他们在首都医科大学北京朝阳医院做了尿镉检测。彭春年表示,超标程度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但厂方再次拒绝承认他们的检测结果。今年5月22日,他们再次来到省职防院进行检测。

  为了将省职防院与北京的尿镉检测结果进行更直接的对比,5月22日晚上彭春年和李斌德再次乘火车北上,5月23日在北京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区医院做了检测。

  6月5日,北京检测结果显示,彭春年尿镉数值为8.7。20天后,彭春年接到了省职防院5月22日的检测结果,他的尿镉数值是2.89。

  ■镉中毒病例

  朱姣娥:已无法从事重体力活

  2008年1月,在省职防院的连续三次检测中,朱姣娥尿镉全部超标,最高一次的数值竟高出正常值21个单位量,但她仍怀疑实际数值比检测表上显示的要高,2008年1月29日,她被列为镉中毒观察对象。

  “我现在爬四楼都两腿发抖”,靠在工友床位的铁架上,朱姣娥说她原本有130多斤,但最近两年不到的时间,她的体重已经急速下降到不到100斤。

  40岁的朱姣娥是湖北监利人,2001年6月进入新力公司制造一车间,在被检测出镉超标前,她做了3年的负极片。据了解,镍镉电池负极片的氧化镉含量高达93%以上,如果保护措施做不好,对人体伤害很大。

  被确定为观察对象后,厂方吩咐她不要对工友说,并表示将给予11万元的补偿,但她提出了20万元的补偿费,“工厂拒绝了我们的补偿要求”。在与工厂协商多次后,2008年5月10日,朱姣娥与工厂签订协议。在拿到7万元的补偿费后,除了身上的镉,她和新力公司割断了一切关系。

  现在除了简单的家务活,她已无法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

  ■仅省职防院检测结果有效?

  新力公司董事长助理加玉国:只有省职防院的检测最终有效

  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有权选择任何机构诊断

  新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加玉国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卫生部2002年3月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只有广东省职防院的检测效果才具有最终效力。

  加玉国说,岗前培训时,工方曾告诉工人镉粉有毒,工厂也给工人配发了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而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时发现,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职业病诊断,也可在本人居住地诊断,用人单位所在地及劳动者本人居住地有多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劳动者有权选择任何一家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据了解,2007年,卫生部发现原《办法》中将劳动者居住地定义为“经常居住地”,使离开原居住地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劳动者只能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诊断,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选择权。因此,2007年卫生部删除了原《办法》关于居住地的定义。

  记者在参阅《职业病防治法》时还发现,用人单位在工人上岗前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并明示产品及生产工具是否对人体有害。

  ■为何尿镉数值会变来变去?

  省职防院陈嘉斌主任:北京没有以微摩尔为单位量

  国家相关标准:并未强制以微摩尔为单位量

  据广东省职防院陈嘉斌主任介绍,劳动者在接受镉检测时,以检测尿样为主,同时还可以进行血样检测。尿样检测尿镉含量,可以确定被检测人是否镉超标,血样检测的目的是确定被检测者近期有无接触镉粉等含镉材料。陈主任说,在医学鉴定上,如果连续两次尿镉检测,其结果单位量如果超过国家制定的正常值标准,就可视为镉超标。他说,在镉检测中会出现尿镉数值变动的可能性,但是出现单位值从超标的7掉到5以下的几率很小。

  对于新力员工在广东省职防院外的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陈主任称,由于国家标准以“微摩尔”作为单位量,而且在做检测中需要进行肌酐校正,但因北京、广西、江西等地检测机构没有以微摩尔为单位量,而且没有做肌酐校正,因此,员工自行到这些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只具有参考价值,不能作为诊断结果。

  但随后记者在国家标准网上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国家制定的《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7803-87)中明确显示,并未强制以微摩尔为单位量,同时规定不做肌酐校正的结果同样有效。

  ■镉的危害

  镉是银白色有光泽的金属,毒性较大,被镉污染的空气和食物对人体危害严重,日本因镉中毒曾出现“痛痛病”。该病以疼痛为特点,始于腰背痛,继而肩、膝、髋关节痛,逐渐扩至全身。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积存于肝或肾脏造成危害,尤以对肾脏损害最为明显。还可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

(责任编辑:梁嘉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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