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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T版权:在2008年7月中国抗癌协会骨肉瘤专业委员会化疗学组组织的骨肉瘤化疗研讨会上,共有17家国内医院提供了2002-2007年2015例骨肉瘤患者的资料,现将这些资料的分析结果简述如下。 新辅助化疗病例占64.7%~
中国骨肉瘤诊治现状
在2008年7月中国抗癌协会骨肉瘤专业委员会化疗学组组织的骨肉瘤化疗研讨会上,共有17家国内医院提供了2002-2007年2015例骨肉瘤患者的资料,现将这些资料的分析结果简述如下。
临床诊断与外科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影像学资料与组织病理学检查三者相结合作出临床诊断的病例占各自病例资料的85%~100%(平均97.2%),其中Ⅱa期病例占1.5%~39%(平均10.8%),Ⅱb期病例占54%~100%(平均83%),Ⅲ期病例占2%~15%(平均8%)。
新辅助化疗病例占64.7%~100%(平均77%),辅助化疗病例占8%~35.3%(平均18%)。17家医院选用甲氨蝶呤8~12g/m2、顺铂100~120mg/m2、多柔比星60~90mg/m2、异环磷酰胺10~15g/m2为一线化疗药物,其中3家医院以表柔比星替代多柔比星,给药方式以静脉为主。选用的二线药物主要包括紫杉醇、三氧化二砷、依托泊苷、博来霉素、环磷酰胺、放线菌素D、奥沙利铂、卡铂、长春地辛、表柔比星及培美曲塞等。
疗效评价
全部医院均以总生存(OS)率、总缓解(OR)率、无疾病生存(DFS)率、无复发生存(RFS)率和肺转移率作为疗效评价指标。随访2年以上的结果显示,患者5年OS为37.5%~77.6%(平均64%),OR为80%~94.46%(平均86%),DFS为34.81%~69.73%(平均56%),RFS为32.2%~81.5%(平均60%),肺转移率为9%~42.5%(平均24.8%)。骨肉瘤患者的截肢率为3%~50%,保肢率为50%~100%(平均79%),其中11家医院保肢率超过70%,复发率为0.8%~22%(平均9.1%)。
中国骨肉瘤诊治中存在的问题
诊断程序及外科分期尚存差异
根据临床表现、影像学资料与组织病理学检查三者相结合诊断骨肉瘤已成为各肿瘤中心的共识。有97.2%的病例在治疗前可获得组织病理学诊断,但仍有3%的病例在术后才能明确病理诊断(部分医院甚至可达15%),表明骨肉瘤的诊断水平存在不平衡性和一定的复杂性。
对骨骼肌肉系统肿瘤的外科分期是20世纪80年代骨肉瘤领域划时代的进步。对我国2015例骨肉瘤病例资料的分析显示,Ⅱa期病例占各自病例资料的1.5%~39%(平均10.8%),这可能是由于对Ⅱa期病例影像学诊断标准的理解不同。此外,外科分期的差异也会影响各组资料的疗效评价结果。
化疗方案及疗效评价标准有待达成共识
一线化疗在我国,不同医院常采用不同的化疗方案,对于如何选择一线化疗药物、剂量强度及疗程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此外,一线化疗药物是否已达到理想的剂量强度以及是否已获得应有的药效,也须进一步探讨。如对于甲氨蝶呤化疗,推荐8~12g/m2静脉输注4~6小时,理想剂量强度为0小时峰浓度大于1000μmol/L,但可长期监测甲氨蝶呤血药浓度的医院仅有3家,能达到理想峰浓度的病例数不足50%,使得公认的最有效的药物可能未能发挥最好的药效。
二线化疗目前可选择的二线药物种类繁多,但尚缺乏临床循证医学数据的支持,对于二线化疗的患者选择标准、药物选择原则及疗效评价标准均有待达成共识。
化疗疗效评价近期疗效以化疗前后临床表现(疼痛、肿瘤周径、关节活动度)、实验室检查(碱性磷酸酶)和影像学检查进行对比判断,更重要的是根据术后肿瘤组织坏死率调整术后化疗方案,并以此分组评价长期的生存指标,但在上述17家医院中,仅5家医院参考了术后肿瘤组织坏死率。远期疗效主要以OS、OR、DFS、RFS和肺转移率作为肿瘤学评价指标。17家医院的各项肿瘤学指标差异较大,5年OS低者仅37.5%,高者达77.6%。因此,如按不同条件进行分组,则难以进行准确的统计并作出科学的评价。
多中心协作研究平台有待建立
虽然我国骨肉瘤的发病率不高,但因人口基数大,对每年的新发病例数不可忽视。同时,这些病例大多分散于各个中心,因此急须建立一个骨肉瘤多中心化疗协作平台进行客观的研究和交流。
此外,目前中国的骨科医生,尤其是某些基层骨科医生往往更注重手术治疗,而忽视了化疗等内科治疗。因此,不仅应在骨科医生中进行骨肉瘤综合治疗重要性的再教育,更须肿瘤内科医生参与制订化疗一线方案、二线方案及疗效评价系统,从而多学科协作进行规范化治疗,使我国患者充分获益。
积水潭医院骨肉瘤治疗经验共享
目前,骨肉瘤的综合治疗已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但尚缺乏统计数据。积水潭医院在国内率先于20世纪50年代成立了骨肿瘤专业组,并于70年代率先开展了骨肉瘤辅助化疗和新辅助化疗。在50年间,我院治疗骨肉瘤患者千余例,其中随访资料完整的病例共596例,以下为1992年、1997年、2005年我院骨肉瘤的治疗进展报告(见图1)。
1992年报告在1958-1987年间,我院共收治328例骨肉瘤患者,男性占66.5%,随访5年以上且资料完整者237例。其中非化疗组患者145例(61.2%),接受保肢术者56例,截肢术89例;化疗组患者92例(38.8%),保肢术63例,截肢术29例。非化疗组包括未接受任何化疗的患者84例。1992年报告的总保肢率为50.2%。
1999年报告在1977-1992年间,我院收治且随访资料完整的四肢原发骨肉瘤、无远处转移的患者170例,男性占65.8%,年龄为6~52岁(平均21岁)。其中非化疗组患者66例(38.8%),保肢术23例,截肢术43例;化疗组104例(61.2%),保肢术71例,截肢术33例。1999年报告的总保肢率为55.3%。
2005年报告在1992-2001年间,我院收治且随访资料完整的病例为189例,男性占66.1%。其中非规律化疗组患者73例(38.6%),保肢术42例,截肢术31例;规律化疗组患者116例(61.4%),保肢术90例,截肢术26例。2005年报告的总保肢率为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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