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活性物质所致
精神障碍[2008-08-0614:00:51]作者:来源:访问:进入论坛处于激动剂治疗中:这适用于遵医嘱正在进行激动剂治疗,在过去的一个月内这种治疗药不符合精神活性物质依赖和滥用诊断标准(对激动剂的耐药性或戒断症状除外),这一类别也适用于利用部分激动剂或激动剂兼拮抗剂治疗依赖的情况。
(9)生活在严密控制的环境中:这适用于生活在酒和滥用物质都受到严格管理的环境下,至少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不符合依赖和滥用诊断标准。例如受到严密监视和没有物质流入的监狱、治疗社区或封闭的医院病房。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
【诊断标准】
1.物质使用的非适应方式临床上导致了病人明显的损害和痛苦、且发生于为期12个月的时间内,并至少具备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反复的物质使用导致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能完成学习任务或不能料理家务(例如,由于物质使用而出现有关的旷工或工作表现欠佳;与物质使用有关的旷课,停学或开除学籍;不能照料孩子和不做家务)。
(2)在对自己构成身体危害的情况下反复地使用物质(例如,当物质使用已造成损害时驾驶汽车或操纵机器)。
(3)反复出现的与物质有关的法律问题(例如,因与物质有关的妨害社会治安行为受到拘留)。
(4)不顾因物质效应引起或加重的持久的或反复出现的社会或人际关系问题,(例如,因中毒的结果和打架斗欧而与配偶争吵)仍然继续使用物质。
2.具有的症状不符合该种物质的依赖诊断标准。
精神活性物质中毒
【诊断标准】
1.由于近期摄取(或暴露于)某种物质而产生一种可逆的该种物质所特有的综合征。
注:不同的物质可以产生相似或者完全相同的综合征。
2.在使用物质之时或继续使用物质之后短期内,由于物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而在临床上产生了明显的非适应性行为或心理变化(例如,好斗性、心境不稳、认知损害、判断力损害、社交或职业功能损害)。
3.上述症状不是由于一般医学情况所致,也不能用其它精神障碍更好地解释。
精神活性物质
戒断反应【诊断标准】
1.由于停止(或减少)曾长期而大量使用的物质而产生某种物质所特有的综合征。
2.该物质所特有的综合征引起了病人明显的痛苦或社交、职业以及其它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3.上述症状不是由于一般医学情况所致,也不能由其它精神障碍更好地解释。
第二节阿片类物质依赖
【病史采集】
病史采集的内容包括吸毒史、吸食毒品种类、每日毒品剂量、每日吸毒次数、吸毒方式、有无耐药性、以往戒毒次数和戒毒方法、有无多种毒品滥用以及躯体疾病等。
【躯体检查】
对吸毒者的体检除常规检查外还必须注意皮肤有无注射毒品遗留的针迹,以前臂、下肢等静脉明显处为多;经常吸食毒品者可能会有鼻中隔
粘膜充血和
溃疡,甚至穿孔;长期吸食阿片者在没有及时973123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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