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08-06 09:51:51 来源:大众医学
急性铊中毒在临床上较为罕见,但近年来屡有报道,多为误服和谋杀投毒等原因所致。由于铊及其化合物溶解后无色无味,铊盐投毒案件隐匿性较强,已引起了医学界、刑侦部门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急性铊中毒在临床上较为罕见,但近年来屡有报道,多为误服和谋杀投毒等原因所致。由于铊及其化合物溶解后无色无味,铊盐投毒案件隐匿性较强,已引起了医学界、刑侦部门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理化性质
铊为银白色金属,室温下易氧化,易溶于水、硝酸和硫酸。其水溶液无色、无味、无臭,能与有机物结合生成有机铊化合物,也易与其他金属结合形成合金。常见的铊化合物有醋酸铊、硫酸铊、硝酸铊、溴化铊和碘化铊。
二、毒物代谢动力学
铊蒸气及烟尘可经呼吸道吸收,可溶性铊盐易经消化道和皮肤吸收。人体摄入后约2h血铊达最高值,24~48h血铊浓度明显降低。
吸收入血的铊不与血清蛋白结合,以离子状态存在,大部分蓄积在细胞内。由于铊与组织器官的亲和力不同,组织器官中铊浓度具有明显差异,以肾脏含量最多,其次为肌肉、骨骼、心、肝、胃肠、神经组织,皮肤和毛发。
铊排泄缓慢,主要通过肾脏和肠道排泄,少量经汗液、乳汁和唾液排出。
三、毒性
铊属高毒类,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具有蓄积性。致死剂量因给药途径、动物种类、毒物类别而异,一般为10~30mg/kg。铊对成人的致死剂量约为12mg/kg,儿童致死量为5~7.5mg/kg。铊蒸气及烟尘可经呼吸道吸收,可溶性铊盐易经消化道和皮肤吸收而引起急性中毒。
四、主要临床表现
急性铊中毒有一定潜伏期,与接触剂量相关,多在接触后12~24小时发病。消化道症状出现较早,但无特异性。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绞痛或隐痛、便秘或腹泻,也可见到口腔炎、舌炎、牙龈糜烂、胃肠道岀血,病情较重者可出现中毒性肝病。
神经系统症状一般在中毒后第2~5天后开始出现,表现为双下肢酸麻、蚁走感等感觉异常,足趾、足底及足跟疼痛。下肢特别是足部痛觉过敏是铊中毒周围神经病的突出表现。运动障碍发生较晚,双上肢症状一般较轻。中枢神经系统障碍时,轻者出现头痛、睡眠差、情绪不稳、焦虑不安及癔病样表现;重者出现急性中毒性脑病,表现为嗜睡、谵妄、惊厥、癫痫及昏迷。
铊中毒累及颅神经时表现为视力下降、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上睑下垂、周围性面瘫、构音障碍及咽下困难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多汗及尿潴留等。
脱发为铊中毒的特异性表现,一般在中毒后1~3周出现。头发呈一束束脱落,表现为斑秃或全秃。可伴眉毛、胡须、腋毛、阴毛脱落。一般情况下,脱发是可逆的,大约在4周后头发开始再生,至3个月左右完全恢复。然而严重铊中毒可致永久性脱发。
胃肠道炎、多发性神经病和脱发被看作是急性铊中毒的典型三联征症状。中毒较深或病情较严重者会出现血压下降、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五、诊断和鉴别诊断
根据患者确切的铊接触史、典型的临床表现、参考尿铊和其他生物材料中铊的测定,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周围神经病,铊中毒诊断一般不难。早期中毒患者常常就诊于消化科和神经科等,在缺乏毒物接触证据时诊断较难,需与普通胃肠炎、其他原因导致的周围神经病相鉴别,应结合铊生物样品测定确诊铊中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64-2002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非职业性急性铊中毒可参照执行),将急性铊中毒分为急性轻度中毒和急性重度中毒。
1.急性轻度中毒:除具有头晕、头痛、乏力、食欲减退、下肢沉重症状外,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a)四肢远端特别是下肢麻木、早期出现痛觉过敏,继而痛觉、触觉减退呈手套、袜套分布或跟腱反射减弱;b)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2.急性重度中毒:轻度中毒症状加重,并具备下列一项表现者:a)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b)四肢远端明显肌肉萎缩并影响运动功能,或多发性脑神经损害;c)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损害并有较多自发性失神经电位;d)伴有明显心、肝或肾损害。
六、现场救治
对急性铊中毒患者首先要脱离毒源,避免再次中毒。对于吸入中毒者,要立即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对皮肤污染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如有眼部接触用清水冲洗;对口服中毒者,要立即给予催吐,有条件时亦可口服活性炭,一般剂量为0.5g/kg。
七、院内治疗
1、 清除体内毒物
(1)洗胃、导泻:可采用清水洗胃。用硫酸镁导泻。
(2)活性炭吸附:口服活性炭,一般剂量为0.5g/kg。
(3)给予1%碘化钾或碘化钠溶液口服,使铊变成不溶性的碘化铊,以减少胃肠吸收。
(4)血液净化:尽早采用血液净化技术清除毒物,通常使用血液灌流比血液透析效果更好。
2、药物治疗
普鲁士蓝是一种无毒色素,据文献报道对急慢性铊中毒有治疗效果。普鲁士蓝用量一般为250mg/kg/d,分4次口服,每次溶于15%甘露醇50ml中;给药同时以硫酸镁导泻。服用普鲁士蓝期间可适量补钾。
3、 对症支持治疗
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给予足够的营养和B族维生素,给予神经生长因子、止痛剂及保护肝肾功能的药物。对于重症患者需注意维持呼吸循环功能,保护心、脑、肝、肾等重要脏器。对于有非特异性精神症状的患者,可给予抗焦虑、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八、实验室检测
(一)、血铊:正常人血中不含有铊(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二)、尿铊:正常参考值<5ug/L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如尿铊>0.015mmol/L(0.3mg/L)即有诊断意义。
九、中毒样品的送检要求
(一)、尿样:用清洁具盖聚乙烯塑料瓶收集晨尿或比重在1.010~1.030之间的随机尿不少于100ml送检。
(二)、血样:采集静脉血,置于预先加入肝素钠溶液(1ml血加20 ~ 40μl)的具塞聚乙烯塑料管或真空肝素抗凝采血管中不少于2ml,充分混匀后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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