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虚证是指气的生成不足,或者消耗过度而致气的功能减退所致病证。
“气机失调证”是指气的升降出入运动失常所引起的病证。此中又有“气滞证”、“气逆证”、“气陷证”、“气闭证”、“气脱证”的不同类型。由于气的运动是从各个脏腑经络、组织器官为其活动场所,是通过各脏腑、器官的相应功能体现其存在,因此“气机失调”所致病证是离不开相关内脏的功能障碍。
(1)脾胃虚弱
生成血液的基本物质主要来源于脾胃所化生的水谷精微。《内经》说:“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证治准绳》说:“脾胃者,气血之父也”。脾胃功能强健,可将摄入的水谷精微转化为气血。如饮食不节或肝胆之病横犯脾胃,致脾胃功能减弱,精微不足,生化无源,久则出现血虚。血虚则可进一步引起其他脏腑功能失常。
(2)饮食不足
人体脏腑靠气血津液滋养,气血津液靠水谷精微来化生。清代喻昌《医门法律》说:“饮食多自能生血,饮食少则血不生”。如饮食数量不足,长期饥饿,气血生化无源,势必导致血虚。另外,饮食量虽然充足,但嗜欲偏食,亦同样出现造血原料的缺乏,使生化之源不足,而出现血虚,并导致其他病证。
(3)失血过多
外伤失血过多,月经过多,或其他慢性失血证皆可造成血虚证。另外,由于出血,日久则导致瘀血内阻,脉络不通,一方面造成再出血,另一方面也影响新血的生成,继而加重血虚。
(4)肾气亏虚
肾藏精,精生髓,精髓可以化血。若先天禀赋不足,后天失养及房劳过度等均可引起肾虚,而肾虚则精少,精亏则血虚。
(5)劳作过度
大病、久病消耗精气,或大汗、吐利、出血损伤阳气阴液;强力劳作能耗伤气血,久之则气虚血亏;劳心太过,易使阴血暗耗,心血亏虚等,均可导致血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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