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胃不和证名。以不思食,食而不易消化为主症。《明医指掌》:“脾不和,则食不化;胃不和,则不思食。脾胃不和则不思而且不化。或吐,或泻,或胀满,或吞酸,或嗳气,或恶心,用治中汤。脾不和,不喜食而食不消者,枳缩二陈汤、枳术丸;胃不和者,平胃散。”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611号-6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