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造血系统有损害的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防止滥用。在使用过程要定期观察血象。
2.对接触损害造血系统毒物或放射性物质的工作者,应加强各种防护措施,定期进行血象检查。
3.大力开展防治病毒性肝炎及其他病毒感染。
4.预防感染应注意饮食及环境卫生,重型再障保护性隔离;避免出血,防止外伤及剧烈活动;杜绝接触危险因素,包括对骨髓有损伤作用和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必要的心理护理。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611号-6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