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 水肿 眼压升高 视力视野改变
眼科 青光眼 眼科学
无特殊人群
无
药物治疗 支持性治疗
激发试验 眼压 眼底镜检查法 眼功能检查 眼科检查 视力
重点检查项目无特殊实验室检查。 眼压测量:眼压呈较慢上升态势,并与激素用量和时程一致,房角镜检查提示房角处于开放状态。 视野检查,在患青光眼后会有很多危害,其中损害之一就是视野缩小,所以视野也是要检查的,现在视野检查都是全自动视野检查,能把很微弱的视野的变化都能够体现出来。
诊断鉴别诊断 1.诊断要点 ①有明确的眼局部或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史。 ②眼压升高时间,幅度及视功能损害程度和糖皮质激素用量一致。 ③停用糖皮质激素后数天至数周眼压恢复正常。 ④眼部可发现糖皮质激素所致的其他损害例如后囊下型白内障。 ⑤排除了其他继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特别是葡萄膜炎 继发青光眼,色素性青光眼,剥脱综合征,房角后退性青光眼等。 在临床上尚有一部分病例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眼压仍可持续升高,有一部分病例尽管停药后眼压恢复正常,但由于长期高眼压 已遗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视功能及视神经损害,这些病例则很容易和碰巧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相混淆。 2.分类 国内经过临床资料分析,提出了以下鉴别和分类方案: Ⅰ型: ①眼局部用药>3个月; ②具有类似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临床表现; ③视神经损害程度和用药时间基本相称; ④可伴有或不伴有后囊下型白内障; ⑤停药后眼压可恢复正常。 Ⅱ型:同Ⅰ型,停药后眼压下降但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大多数伴有后囊下型白内障。 Ⅲ型:用药持续时间和视功能损害不相称,即用药时间短,视功能损害重;双眼同时用药,同样用药时间及剂量的情况下,双眼视功能损害明显不对称;停药后眼压不下降,甚至进行性升高。 采用此种分类在Ⅰ,Ⅱ型中基本上排除了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仅在Ⅲ型的病例中部分病例可能合并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此种分类对指导糖皮质激素青光眼的治疗具有意义。 鉴别诊断 除了在上述诊断分型中提到的和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的鉴别要点外,应和以下情况作出鉴别: 1.葡萄膜炎继发青光眼: 由于葡萄膜炎也可导致眼压升高,另外它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糖皮质激素一方面通过抑制炎症使房水生成增多,另外也可能通过上述糖皮质激素诱发青光眼的途径导致眼压升高,在这种情况下做出鉴别诊断很难,如果高度怀疑是由于糖皮质激素导致的眼压升高,可改用其他较少引起眼压升高的皮质类固醇制剂,换药后眼压下降则提示可能是糖皮质激素所致的高眼压,如果眼压无变化则葡萄膜炎继发青光眼可能性较大。 2.外伤性房角后退,剥脱综合征 ,色素播散综合征: 都有发生青光眼的可能,同时也都有对糖皮质激素高敏感性的可能,如果上述病例眼压升高应首先排除有无使用糖皮质激素,如果有用药史应停药观察眼压再做出诊断。 3.其他 :对于一些病例由于对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不清,曾经有用药眼压升高史,就诊时眼压正常的病例也可采用眼局部点用糖皮质激素做激发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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