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药物性肝病的诊断可根据服药史,临床表现,血象,肝功能试验,肝活检以及停药后的效应作出综合诊断,药物性肝病的诊断标准归纳如下:
1.用药后1~4周内出现肝损害表现,但也可于服药数月后才出现,少数的潜伏期可更长。
2.初发症状可有发热,皮疹,瘙痒等。
3.末梢血嗜酸细胞>0.6。
4.具有肝内胆汁淤积或肝实质细胞损害的病理和临床表现。
5.巨嗜细胞或淋巴母细胞转化试验阳性。
6.各种病毒性肝炎的血清学标志物均为阴性。
7.偶然再次给予相同药物后又发生肝损害。
具备上述第1条,再加2~7条中的任何两条,即可考虑为药物性肝病。
鉴别诊断
本病需要与急性病毒性肝炎 ,药物性肝损伤 进行鉴别。
1.急性病毒性肝炎
缺血性肝炎 与病毒性肝炎鉴别的依据为:
(1)各型肝炎病毒的血清标记物均为阴性,然而对于肝炎病毒携带者发生缺血性肝炎的鉴别诊断则存在一定的困难。
(2)缺血性肝炎所具有血清酶学指标的动态变化特点,病毒性肝炎引起的ALT和AST异常不会在短期内迅速下降。
(3)缺血性肝炎血清LDH明显升高,而病毒性肝炎仅轻度升高或不升高。
2.药物性肝损伤缺血性肝炎与药物性肝损伤鉴别主要依据其血清酶学指标的动态变化特点,缺乏其他特异性指标,对于缺血性肝炎与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药物性肝损伤鉴别,可以通过计算ALT/LDH比值,后者的ALT/LDH比值常超过11.25。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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