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治疗 支持性治疗 病因治疗
(一)治疗 1.医源性高血糖症:治疗措施包括降低葡萄糖溶液输注的速率(同时将浓度从10%改为5%,或减慢静脉输注速度),通过静脉输注改善由于渗透性利尿导致的液体和电解质的丧失。在低速(如每分钟4mg/kg)输注葡萄糖时而持续有高血糖症,提示胰岛素相对缺乏或胰岛素耐受。可在10%葡萄糖溶液中加入人胰岛素,按正规速度0.01~0.1u/(kg.h)输注,直至血糖水平正常。胰岛素可加入另外的10%葡萄糖溶液中,然后与维持输注的10%葡萄糖溶液一起使用,这样就可调节输注速率而不改变总体静脉输液的速率。对胰岛素治疗的反应无法预计,故监测血糖水平和仔细调节胰岛素的速率是非常重要的。 对新生儿暂时性糖尿病,需要细心维持葡萄糖内环境和液体的稳定,直至高血糖症自行消失,通常需要数周。 2.重症高血糖症:伴有明显脱水表现时,应及时补充电解质溶液,以迅速纠正血浆电解质紊乱状况,并降低血糖浓度和减少糖尿。 3.胰岛素:对空腹血糖浓度>14mmol/L(250mg/dl)伴尿糖阳性或高血糖,且持续不见好转者,可试用胰岛素0.1~0.3U/kg,6~12h一次,密切监测血糖和尿糖改变,以防止低血糖的发生。 4.纠正酮症酸中毒:高血糖持续,尿酮体阳性,应作血气监测,并及时纠正酮症酸中毒。 5.去除病因:治疗原发病,如停用激素、纠正缺氧、恢复体温、控制感染、抗休克等。 (二)预后 一般病症预后好,但血糖增高显著或持续时间长的病儿,发生严重高渗血症时,可因颅内出血而影响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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