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现了需要忌食的食物,不但要将其排除在食谱以外,并且要形成买食物前先看原料成分列表的习惯,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另外,对某种食物不耐受,不等于再也不能吃了,要想再吃某种食物,应间隔至少1周,在“试吃”期间,应选择这种食物的一种简单制品,例如忌食奶制品,可以先吃活性酸奶,如果5天以上没有出现症状,再尝试牛奶,否则其他奶制品就不要进行尝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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