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心脏病变(25%):
原先存在的心脏病,以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高血压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和肥厚型心脏病少见。
妊娠因素(35%):
由妊娠诱发的心脏病,如妊高征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1)妊娠期的血容量增加。(2)心输出血量增加,在妊娠13到23周达高峰。(3)妊娠期膈肌上升,大血管扭曲,心脏及血管位置改变,加重心脏负担。(4)妊娠期新陈代谢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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