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搐 蛋白尿 腹水 高血压 昏迷 面色青紫 脑疝 尿蛋白 贫血 妊高征
产科 妇产科 妇产科学
孕产妇
无
药物治疗 支持性治疗
尿常规 产科B超 血液检查 胎心监护 血压 眼底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1.血液检查 (1)正常妊娠期血细胞比容(HCT)<0.35,先兆子痫时可>0.35,提示血液浓缩。 (2)血小板计数<100×109/L,而且随病情加重而呈进行性下降。 (3)重度先兆子痫若尿中大量蛋白丢失,致血浆蛋白低,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倒置。 (4)血中尿酸、肌酐和尿素氮升高提示肾功能受损;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和纤维蛋白原下降提示肝功能受损;心肌酶谱异常表示心脏受累。 (5)重度先兆子痫可出现溶血,表现为红细胞形态改变、血胆红素>20.5μmol/L,而LDH的升高出现最早。若出现DIC,则有相应改变。 (6)对子痫患者应查血、电解质和血气分析,可了解有无电解质代谢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 2.尿液检查 根据尿蛋白异常程度来确定病情严重程度。尿比重若>1.020提示有血液浓缩,若固定在1.010左右,表明有肾功能不全。先兆子痫患者尿镜检多为正常,若有多数红细胞和管型,应考虑为急性肾衰竭或肾脏本身有严重疾患。 3.眼底检查 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全身脏器小动脉的情况。视网膜动静脉管径比正常为2∶3,妊高征时为1∶2,甚至1∶4。严重者伴视网膜水肿、渗出和出血,甚至视网膜剥脱。 4.心脑监测 对重度先兆子痫、子痫患者做心电图和脑电图检查,可及时发现心、脑异常。对可疑有颅内出血或脑栓塞者,应作CT(或MRI)检查有助于早期诊断。 5.B型超声检查 定期B型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生长发育,可及时发现FGR,并可了解羊水量和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减少,如羊水指数(AFI)≤5cm,胎儿发育小于孕周,子宫动脉、脐动脉血流高阻,均提示胎儿缺氧,应积极处理。 6.胎心监护 自孕32周后应每周行胎心监护,了解胎儿情况。若无激惹试验(non-stress test,NST)或缩宫素激惹试验(oxytocin challenge test,OCT)结果可疑者应于3天内重复试验。 临产患者,若宫缩应激试验(contraction stress test,CST)异常,提示胎儿缺氧,对产程中宫缩不耐受,应及时作剖宫产终止妊娠。 7.胎肺成熟度 胎肺成熟是胎儿出生后能否存活的基本条件。胎肺是否成熟对先兆子痫的处理影响较大,了解胎肺成熟度,适时终止妊娠,有利于减少孕产妇并发症和减少因早产所造成的围生儿死亡。目前常作羊膜腔穿刺取羊水作羊水振荡试验(FST)和羊水卵磷脂/鞘磷脂比值(L/S)测定等。如胎肺成熟,可终止妊娠。 根据病史及临床体征基本可作出先兆子痫的诊断,但须通过上述各项检查,才能确定全身脏器受损情况,有无并发症,以确定临床类别及制定正确处理方案。
诊断鉴别诊断标准 我国现用的妊高征 分类及诊断标准与国际相比,缺少对孕产妇和胎儿的全面评估及与妊娠结局的联系,为了更好的与国际交流,接受国际通用的命名与诊断标准势在必行。 1.妊娠期高血压 指妊娠20周以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但无蛋白尿,其最终诊断需在产后4周视血压恢复正常后方可确定。 2.先兆子痫 (1)轻度: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300mg/24h或1+试纸法。 (2)重度: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蛋白尿≥2.0g/24h或2+试纸法;血肌酐>106μmol/L或较前升高;血小板<100×109/L;微血管溶血性贫血 (乳酸脱氢酶升高);ALT或AST升高;头痛 或其他脑部或视觉症状;持续性上腹不适 。 3.子痫:在先兆子痫基础上有抽搐及昏迷 ,临床常见为眼球固定,瞳孔放大,头扭向一侧,牙关紧闭 ,继而口角及面部肌肉抽动,四肢强直,双手紧握,双臂伸直,迅速发展成强烈抽搐,抽搐时患者呼吸暂停,面色青紫 ,约1min抽搐幅度减弱,全身肌肉渐松弛,孕妇一深长的鼾音作深吸气而恢复呼吸,如抽搐频繁而持续时间长,既可出现昏迷,此时孕妇因抽搐可出现窒息 ,骨折,自伤,可有各种并发症如肺水肿,急性心力衰竭 ,急性肾功能不全,脑疝 ,脑血管意外,吸入性肺炎,胎盘早剥 ,胎儿窘迫 ,胎死宫内等严重并发症。 鉴别诊断 主要与原发高血压和肾脏病等合并妊娠相鉴别。若鉴别实在困难,可先按先兆子痫治疗,待产后随诊在作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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