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治疗 放射治疗
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是化疗为主,放疗为辅的联合治疗方案。 晚期(Ⅲ、Ⅳ期)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联合化疗是晚期(Ⅲ、Ⅳ期)霍奇金淋巴瘤的主要治疗手段。常用的联合化疗方案是ABVD方案,治疗完全缓解率75%~82%。通常共需6~8个周期。Ⅲ、Ⅳ期患者治愈率50%~70%。巨块病灶或残存病灶应加病灶野放疗。 1)目前有三种流行的化疗方案: (1)ABVD方案:1970年代诞生于意大利,是目前首选的化疗方案。命名的四个字母来自于疗法的四个用药阿霉素、博莱霉素、长春花碱、达卡巴嗪。 (2)Stanford Ⅴ方案:1988年诞生。它的化疗疗程通常是ABVD的一半,但是用药剂量更大。经ABVD方案治疗的5年生存率要高于该方案。此方案重点在对直径大于5cm的肿块和大脾进行放疗。 (3)BEACOPP 方案:由德国霍普金斯研究组发明,流行于欧洲。这种疗法主要针对II期以后的患者。用药包括:阿霉素、博莱霉素、长春花碱、丙卡巴肼、依托泊甙、强的松。研究表明,此疗法对非早期患者的治愈率比ABVD针对同类患者的治愈率高10%~15%,但总生存和二次无进展生存期无统计学差异。 2)化疗原则 (1)Ⅰ期A-Ⅱ期A非巨块型患者采用ABVD方案×4疗程,缓解后受累野局部放疗(20~30Gy)。也可以单纯放疗。 (2)Ⅰ期A-Ⅱ期A巨块型患者采用ABVD方案×4~6疗程,缓解后局部放疗(受累野初始病变>5cm的照射36Gy),放疗应包括纵隔和双侧锁骨上区。 (3)Ⅰ期B-Ⅱ期B和Ⅲ-Ⅳ期和各期淋巴细胞消减型患者应采用ABVD方案×6~8疗程,缓解后局部放疗(受累野初始病变>5cm的和脾区病灶的照射36Gy)。 (4)NLPHL患者ⅠA-ⅡA期可以单纯受累野照射。Ⅲ-Ⅳ期的可单纯联合化疗,配合缓解后受累野照射,化疗选择包含烷化剂为主的方案,治疗中可加入美罗华以提高疗效。 (5)挽救治疗:初治应用联合化疗不能达到完全缓解的难治病例或完全缓解后复发病例需给予挽救治疗。可以选择的化疗方案如ICE、DHAP、ESHAP、 Mini-BEAM、MINE等。单纯放疗后复发的采用化疗联合局部放疗。短期(12个月内)复发病例及初治联合化疗方案不能达到完全缓解的难治病例,应进行大剂量化疗联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其中化疗尚敏感的病例疗效较好,长期生存率为30%~50%。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是进展期年轻患者的选择,减低预处理剂量的移植方法降低了移植相关死亡率,是今后有可能广泛开展的移植方式。 (6)复发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治疗的新药物:靶向药物 CD30单克隆抗体,SGN35和作用于组蛋白去乙酰激酶的抑制剂Panobinostat的临床试验结果展现了良好的应用前景。美罗华、来那度胺和自体 LMP2蛋白特异性CTL治疗复发性EBV+霍奇金淋巴瘤为控制该肿瘤开辟了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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