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本品可用于治疗下列病毒性疾病和肿瘤:慢性乙型﹑丙型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多发性骨髓瘤,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肾细胞癌,与艾滋病有关的卡波西氏肉瘤,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等。
[生产厂商]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1.病毒性疾病:伴有HBV-DNA、DNA多聚酶阳性或HBeAg阳性等病毒复制标志的成年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人、伴有HCV抗体阳性和谷丙转氨酶(ALT)增高,但不伴有肝功能代偿失调(Child分类A)的成年急慢性丙型肝炎病人、尖锐湿疣、带状疱疹、小儿病毒性肺炎及上呼吸道感染、慢性宫颈炎、丁型肝炎等。
2.肿瘤:毛状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慢性白血病以及卡波济氏肉瘤、肾癌、喉乳头状瘤、黑色素瘤、蕈样肉芽肿、膀胱癌、基底细胞癌等。
[生产厂商]
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可用于治疗下列病毒性疾病和肿瘤:慢性乙型﹑丙型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多发性骨髓瘤,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肾细胞癌,与艾滋病有关的卡波西氏肉瘤,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等。
[生产厂商]
长春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
1.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不能处于肝病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必须经过血清标志物(转氨酶升高,HBsAg,HBV DNA)确诊。通常也需获取组织学证据。 2.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适用于治疗之前未接受过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患者必须无肝脏失代偿表现,慢性丙型肝炎须经血清标记物确证(抗HCV抗体和HCV RNA)。通常诊断要经组织学确证。治疗本病时本品最好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在对利巴韦林不耐受或禁忌时可以采用本品单药治疗。尚未对转氨酶正常的患者进行本品单药治疗的研究。
[生产厂商]
[功能主治]
1.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不能处于肝病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必须经过血清标志物(转氨酶升高,HBsAg,HBV DNA)确诊。通常也需获取组织学证据。 2.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适用于治疗之前未接受过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患者必须无肝脏失代偿表现,慢性丙型肝炎须经血清标记物确证(抗HCV抗体和HCV RNA)。通常诊断要经组织学确证。治疗本病时本品最好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在对利巴韦林不耐受或禁忌时可以采用本品单药治疗。尚未对转氨酶正常的患者进行本品单药治疗的研究。
[生产厂商]
[功能主治]
用于慢性肝性脑病、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亚急性及慢性重型肝炎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生产厂商]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生产厂商]
[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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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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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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