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6-07-06 16:54:16 来源:互联网
急性呼吸衰竭怎么办?如何治疗?
一、防治原发病针对引起呼吸衰竭的原发疾病进行预防,或在发病后及时进行积极处理。包括:
1.积极防治肺炎和各种感染性疾病。
2.积极防止发生各种意外。
3.防止药物中毒或其他中毒。
二、防止与去除诱因的作用
对于可能引起呼吸衰竭的疾病,还必须同时防止诱因的作用。例如对于创伤、休克患者,要避免吸入高浓度氧、输给久存血库的血液或输液过量等,以免诱发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必须作手术时,应先检查病人的肺功能储备力。对肺功能已有损害或慢性呼吸衰竭的病人更应积极防止及去除各种诱因的作用,以免诱发急性呼吸衰竭。
三、畅通气道和改善通气
常用的方法有:①清除气道内容物或分泌物;②解除支气管痉挛;③用抗炎治疗减轻气道的肿胀与分泌;④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术;⑤给以呼吸中枢兴奋剂;⑥掌握适应症,正确使用机械辅助通气。
四、改善缺氧
呼吸衰竭时必定有严重缺氧,因此纠正缺氧,提高Pao2水平对每个患者都是必要的。其目的在于短期内争取使Pao2升至6.67~8.0kPa(50~60mmHg),动脉血氧饱和度升至85%左右。
Ⅰ型呼吸衰竭有缺氧而无二氧化碳潴留,可吸入较高浓度的氧(一般不超过50%)。慢性Ⅱ型呼吸衰竭时,由于呼吸中枢反应性的变化,一般认为给氧原则上以持续低浓度低流量为宜。应使Pao2达到安全水平8.0~9.33kPa(60~70mmHg),以求能供给组织以必要的氧而不致引起二氧化碳麻醉,然后根据病人情况调整并逐渐提高吸入氧的浓度及流量。如在给氧时出现二氧化碳分压进行性上升,则须助以人工通气以促进二氧化碳的排出。
五、密切观察监护,综合治疗注意纠正酸碱平衡紊乱与水电解质紊乱;维持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防治常见的严重并发症。
(一)治疗
急性呼吸衰竭多突然发生,应在现场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其原则是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并维持适宜的肺泡通气量,以达到防止和缓解严重缺氧、二氧化碳潴留和酸中毒,为病因治疗赢得时间和条件。急性发作发生失代偿性呼衰,可直接危及生命,必须采取及时而有效的抢救。但具体措施应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建立通畅的气道。在氧疗和改善通气之前,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使呼吸道保持通畅。
二、氧疗。是通过提高肺泡内氧分压(PaO2),增加O2弥散能力,提高动脉血氧分压和血氧饱和度,增加可利用的氧。氧疗一般以生理和临床的需要来调节吸入氧浓度,使动脉血氧分压达8kPa以上,或SaO2为90%以上。氧耗量增加时,如发热可增加吸入氧浓度。合理的氧疗提高了呼衰的疗效,如慢阻肺呼衰患者长期低浓度氧疗(尤在夜间)能降低肺循环阻力和肺动脉压,增强心肌收缩力,从而提高患者活动耐力和延长存活时间。
三、增加通气量、减少CO2潴留。
四、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
五、合理使用利尿剂。综上所述,在处理呼衰时,只要合理应用机械通气、给氧、利尿剂(速尿)和碱剂,鼻饲和静脉补充营养和电解质,特别在慢阻肺肺心病较长期很少进食、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更要注意。所以呼衰的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是有原因可查的,亦是可以防治的。
(二)预后
急性呼吸衰竭的病程视原发病而定,严重者可于数小时内导致死亡,亦可持续数天到数周,演变成慢性呼吸衰竭。若原发病能治愈或自行恢复,则现代呼吸衰竭抢救技术能使大多数患儿获救,关键在于要防止抢救过程中的一系列并发症和医源性损伤,尤其是呼吸道感染。年龄可影响病程,婴儿呼吸衰竭常在短时间内即可恢复或导致死亡,年长儿通常不致发展到呼吸衰竭地步,一旦发生,则治疗较难,且所需时间常比婴儿长。开始抢救的时间对病程长短也有重要影响,并直接影响预后。错过时机的过晚抢救,会造成被动局面,大大延长治疗时间,甚至造成脑、肾、心等重要生命器官的不可逆损害。
呼吸衰竭的预后与血气和酸碱平衡的改变有密切关系。经28例血氧分压<4.66kPa(36mmHg)和202例pH值<7.20的危重患儿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危重低氧血症多见于新生儿(52.6%)和婴儿(44.9%),1岁以上小儿仅占2.5%。危重低氧血症的病死率高达41%,危重低氧血症发生后24h内死亡的病例占死亡总人数的53%,可见其严重威胁患者生命。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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