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6-07-05 14:48:26 来源:互联网
高血压治疗八项原则
高血压病是最常见的心血管病,发病率极高。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大约1.1亿人患有高血压,其中95%为原发性高血压(又称高血压病)。本病早期可无任何不适,许多患者甚至可以一直无不适感。但它却是一种“无声”的枪手,危害性极大。当高血压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容易引起脑卒中、心肌梗塞、心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有些人直至突发心脏病或脑中风时才得知自己患了高血压病。在我国,每年因高血压脑卒中而死亡的人数可达100万人;而在存活者中,40%的患者严重致残,75%患者不同程度地丧失工作能力。而高血压病发心力衰竭者可达88.5%。由此可见,有效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规范化综合治疗的措施,对于本病控制发病、降低死亡率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高血压是一种多基因疾患,其发生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故而临床表现较为复杂,病变机理各异,因此在治疗上不能“千篇一律”。一般地说,高血压病的治疗有一些重要的原则可循。无论是医生或病人,在本病的治疗过程中,都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基本的原则;并将其贯穿于整个高血压病程的治疗之中。
高血压治疗的基本原则,归纳起来有八条:
1.早期治疗原则
当高血压已引起明显的动脉硬化和内脏损害时,降压效果往往不好,而且内脏的损害也难以恢复。为了预防不可逆性并发症的发生或阻止其发展,必须及早治疗。特别对中、重度高血压患者,不同程度高血压应分别对待。尤其是年龄较轻的高血压患者,不应该等到有明显并发症出现后才开始治疗。
2.非药物治疗原则
“治疗”的概念,含义很广,并局限于降压药物的使用。因而早治疗不一定需要药物。目前大多数的专家均鼓励患者采取非药物治疗手段。根据英国高血压学会最新公布的《高血压治疗指南1999》归纳的治疗原则,首先是要求对所有高血压和临界性高血压患者采取非药物治疗方法;只有收缩压持续≥160mmHg或舒张压持续≥100mmHg的患者,才开始给予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开始时只需用小剂量的药物就能控制,无效后才考虑应用大剂量降压药物。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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