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6-03-22 13:22:56 来源:寻医问药
根据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主要病变在关节,因此,针对关节病变的治疗至少要达到以下3个目的: (1)缓解患者的关节疼痛、肿胀或其它伴发症状。 (2)控制或减少病情活动,阻止病情的进展,防止关节出现不可逆的破坏。 (3)保持或恢复关节功能,使病人保持一定的劳动能力和生括
(2)控制或减少病情活动,阻止病情的进展,防止关节出现不可逆的破坏。
(3)保持或恢复关节功能,使病人保持一定的劳动能力和生括能力,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这3个目的是互相关联的,只注意其中一方面而忽视其它方面则不能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应该特别强调的是,许多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长年累月无休止地轮换服用1种或几种非激素抗炎药物或皮质激素,殊不知这些药物只能使症状得到暂时改善,起到治标作用,而不能阻止病变发展。为了控制疾病发展,必须及早并用改变病程药物,如瑞得(又名金诺芬)或青霉胺。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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