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6-03-17 14:19:20 来源:寻医问药
临床在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白癜风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白癜风病情,合理选择皮质激素种类和给药方式,正确使用方法和掌握用药剂量、疗程等,常能收到较好的疗效,并能减轻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临床在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白癜风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白癜风病情,合理选择皮质激素种类和给药方式,正确使用方法和掌握用药剂量、疗程等,常能收到较好的疗效,并能减轻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一般系统应用皮质激素适用病情处于进展期和应用PUVA收效甚微的泛发型白癜风,多采用小剂量中、长效皮质激素晨间顿服的方法控制病情,中等剂量皮质激素分次服药的方法用于使白斑复色,2~3个月为一个疗程,若用药2个月后无效或收效甚微,则考虑停药或改用其他复色疗法。停药前应逐渐减少皮质激素用量,一般每2~3周减量一次,每次减量为减量前用药量的10%~20%。骤然停药或减量过快会导致病情加剧和某些病症复发,总疗程多为半年。临床多不单独系统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白癜风,常与紫外线疗法、外用制剂、中医中药等联合应用,以减少皮质激素用量和减轻其副作用,增强疗效。
局部外用皮质激素用于白斑面积不超过体表面积2%的局限型、散发型和节段型白癜风,尤其适用于白屏风儿童患者,开始1~2个月应用强效类皮质激素,以后根据皮损反应情况逐渐减少用药量或改为中、弱效类皮质激素,总疗程6~9个月。大面积长期应用同样会产生与系统应用一样的副作用,骤然停药或减量过快也会导致病势加重或某些病症复发。
总之,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白癜风时应掌握适应证,合理、规范用药,患者也应听从医生对治疗的具体指导,使用适合自己病情的药物,避免盲目使用皮质激素或自行调整剂量,以保证皮质激素在尽量减少用量的前提下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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