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6-01-20 16:59:11 来源:平安健康网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积极探讨,出台执行了多项政策措施保障乙肝患者的权益。
长期以来由于乙肝的传染性质,感染乙肝者受到很大歧视,在升学就业入托等方面受到限制,给有乙肝者造成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影响了社会和谐。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积极探讨,出台执行了多项政策措施保障乙肝患者的权益。
1、出台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指出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托,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今年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拿到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2、由卫生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对当地现行的有关入学、就业体检的相关政策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将对其责任主管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将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3、专家学者多渠道普及乙肝知识。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专家认为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从事正常生活,不再受歧视。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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