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6-01-20 16:59:10 来源:江南都市报
江西省卫生厅出台201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方案,并称江苏省孕产妇艾滋病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5%以上,应做到“逢孕必检”。
2012年12月20日,江西省卫生厅出台2013年江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严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明年我省孕产妇艾滋病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5%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80%。”
江西省规定,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做到“逢孕必检”。
江西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感染状况监测、免疫接种等服务。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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