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5-11-20 14:23:52 来源:放心医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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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近日发出2007年第10号公告,要求任何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公告提示消费者,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要立即到医院就诊。
近年来,我国曾多次发生过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织纹螺广泛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区,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神经性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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