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12-07 02:06:01 来源:hanyu.iciba.com
神经病变按病情轻重来分型以便于治疗
1.轻型:四肢肌力III级以上,可独立行走。
2.中型:四肢肌力III级以下,不能行走。
4.极重型:在数小时至2天,发展到四肢瘫,吞咽不能,呼吸肌麻痹,必须立即气管切开,人工呼吸,伴严重心血管功能障碍或爆发型亦并入此型。
5.再发型:数月(4-6月)至10多年可有多次再发,轻重如上述症状,应加倍注意。往往比首发重,可由轻型直至极重型症状。
6.慢性型或慢性炎症脱髓鞘多神经病:由2月至数月乃至数年缓慢起病,经久不愈,颅神经受损少,四肢肌肉萎缩明显,脑脊液蛋白持续增高。
7.变异型:纯运动型GBS;感觉GBS;多颅神经GBS;纯全植物神经功能不全GBS,其它还有Fisher综合征,少数GBS伴一过性锥体束征和GBS伴小脑共济失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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