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原则:一经确诊应早期、足量、规则用药治疗,疗后定期随访。
治疗期间不应有性生活。
性伴侣同时接受治疗。
治疗梅毒要按照及早治疗、足量用药的原则进行。在治疗期间,患者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避免性生活。
青霉素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
根据中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性病防治手册》制定的治疗方案,具体方法如下:
1.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
潜伏梅毒)
1)青毒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一1200万单位。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两测臀部肌注,每周一次,共2―3次。或240万单位一次一周总量为480万。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500mg/day,4次一天,连续30天。
强力霉素:100mg每日2次口服连续30天。
2.晚期梅毒(包括
三期梅毒,二期复发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
普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5天,总量1200万单位。间隔2周给第二疗程,总量2400万单位。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每周―次肌注共3次。
2)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续30天。
红霉素:口服每次500毫克,每日4次,连服30天。
强力霉素:每次服用100毫克,每日2次,连服30天。
3.心血管梅毒参见晚期梅毒的治疗,必要时可增加疗程数,但不要应用苄星霉素G。
个别患者在治疗时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该反应系由于应用青霉素后大量梅毒螺旋体死亡,异性蛋白释出所致,一般发生在首次注射青霉京后3―12小时,表现为
流感样症状及原有梅毒损害暂时性加重,此现象发生时,可口服阿斯匹林O.6克,每日4次,一般1―2天消失。对于
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亦可注射前一天开始口服强的松5mg,每日4次,连续3天,可起到预防作用。 病期超过两年的梅毒(晚期皮肤膜、骨骼梅毒或病期不能确定的潜伏梅毒)以及二期多发梅毒:
一、普鲁卡因青霉素钠: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总量2400万单位。
二、苄星青霉素钠(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一至两次,每周一次,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三、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每次0.5g口服,4次一天,连续服30天为一疗程。
心血管梅毒
一、普鲁卡因青霉素钠
用法: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1200万单位为一疗程。病毒严重必要时休药两面三刀周后进行第二疗程,还可以给予多个疗程。
二、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
用法:每次0。5g口服,4次一天,连续服30天为一个疗程。
神经性梅毒
一、水济青霉素
每天480万单位静脉点滴,10天为一疗,休药天再重复一个疗。总量9600万单位。
二、普鲁苄因青霉素
用法:每天240万位肌注,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四次一天,共10天。接着 用苄星青霉素钠每周240万单位肌注,共3周。为避生外,可在注射青霉素前1-3天开始口服强的松,每天30-45mg连续3-5天。
(1)早期梅毒的治疗(包括一期、
二期梅毒及病程在2年以内的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用3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肌注80万单位,连续10~15天,总用量800万~1200万单位。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每次口服500毫克,每日4次,连服15天;或强力霉素每次服100毫克,每日2次,连服15天。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的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肌注80万单位,连用20天;或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每周肌注1次,共用3次。
对梅毒晚期出现的心血管系统的梅毒、神经梅毒等,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胎传梅毒:
(1)早期胎传梅毒;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O日;②苄星青霉素G5万U/kg,肌内注射1次。
(2)晚期胎传梅毒: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日为1疗程。②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内注射,一次即可(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
早期、晚期胎传梅毒患儿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7.5~25mg/kg,口服,4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