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on-alcoholicfattyliverdisease,NAFLD):是指除外酒精和其他明确的损肝因素所致的,以弥漫性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为主要特征的临床病理综合症,包括单纯性脂肪肝(non-alcoholicfattyliver,NAFL)以及由其演变的脂肪性肝炎(non-alcoholicsteatohepatitis,NASH)和NASH相关性肝硬化(脂肪性肝硬化),胰岛素抵抗和遗传易感性与其发病关系密切。
二、临床表现:
NAFLD的临床表现主要与其临床类型、原发基础疾病和伴随疾病以及其并发症有关。NAFL一般无明显症状。NASH患者可出现一些非特异性表现,如上腹饱胀、肝区不适、食欲下降、乏力等。肝脏轻度至中度肿大,亦可不肿大;NAFL和NASH一般无脾大;NASH相关性肝硬化时可有肝硬化相应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肥胖症、糖尿病、高血脂症相关的NAFLD患者,除原发基础疾病的临床表现外,常合并高血压、痛风以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的相关表现。
三、实验室检查:
NAFLD患者肝功能可正常或有不同程度的ALT和AST升高,升高的幅度一般在正常值的2~4倍,AST/ALT比值大多小于1。NASH相关性肝硬化患者可有肝硬化相应的实验室表现。糖尿病、高血脂症相关的NAFLD患者,可同时有高血糖、高血脂及葡萄糖耐量试验异常等相应的实验室检查改变。20%~50%NAFLD患者血清铁蛋白增高、5%~10%患者转铁蛋白饱和度增加(>50%),但肝组织铁含量大多正常。23~36%患者可检测到自身免疫抗体。
四、诊断标准:
凡具备下列第1-5项和第6或第7项中任何一项者即可诊断为NAFLD。
1、无饮酒史或饮酒折含乙醇量男性每周小于140g,女性每周<70g;
2、除外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病、全胃肠外营养、肝豆状核变性等可导致脂肪肝的特定疾病;
3、除原发疾病临床表现外,可有乏力、消化不良、肝区隐痛、肝脾肿大等非特异性症状及体征;
4、可有体重超重和(或)
内脏性肥胖、空腹血糖增高、血脂紊乱、高血压等
代谢综合征相关组分;
5、血清转氨酶和γ-谷氨酰转肽酶水平可有轻至中度增高(小于5倍正常值上限),通常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为主;
6、肝脏影像学表现符合弥漫性脂肪肝的影像学诊断标准;
7、肝活体组织检查组织学改变符合脂肪性肝病的病理学诊断标准。
五、临床分型:
(一)、非酒精性单纯性脂肪肝
凡具备下列第1-2项和第3或第4项中任何一项者即可诊断。
1、具备临床诊断标准1-3项;
2、肝生物化学检查基本正常;
3、影像学表现符合脂肪肝诊断标准;
4、肝脏组织学表现符合单纯性脂肪肝诊断标准。
(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凡具备下列第l-3项或第l和第4项者即可诊断。
l、具备临床诊断标准l-3项;
2、存在代谢综合征或不明原因性血清ALT水平升高持续4周以上;
3、影像学表现符合弥漫性脂肪肝诊断标准;
4、肝脏组织学表现符合脂肪性肝炎诊断标准。
(三)、NASH相关肝硬化
凡具备下列第l-2项和第3或第4项中任何一项者即可诊断。
1、具备临床诊断标准l-3项;
2、有多元代谢紊乱和(或)脂肪肝的病史;
3、影像学表现符合肝硬化诊断标准;
4、肝组织学表现符合肝硬化诊断标准,包括NASH合并肝硬化、脂肪性肝硬化以及隐源性肝硬化。
六、主要治疗:
(一)、治疗原则:(1)去除病因,治疗原发基础疾病及伴随疾病;(2)调整饮食,纠正不良生活习惯;(3)合理运动,减轻体重消除肥胖;(4)因人而异,阶段性辅助药物干预;(5)终末期肝病进行肝移植治疗。
(二)、治疗目标:鉴于NAFLD的主要死因为动脉硬化性血管事件和2型糖尿病,而肝病相关残疾和死亡几乎仅见于NASH并发肝硬化的患者,为此:首要目标为控制机体代谢紊乱,防治2型糖尿病和血管事件;次要目标为逆转肝细胞脂肪变,减少
胆囊炎和
胆石症的发生;附加要求为防治NASH,阻止肝纤维化进展,减少肝硬化的发生。
(三)、治疗对策:目前尚缺乏治疗NAFLD的特效药物,主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治疗。治疗对策包括:(1)基础治疗;(2)减肥,控制体重,减少腰围;(3)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4)应用降血脂药,调整血脂;(5)避免加重肝脏损伤;(6)保肝药物辅助治疗;(7)NASH相关终末期肝病可行肝移植。
1、基础治疗:适用于各种类型的NAFLD患者,具体包括:①改变生活方式,如节食、运动、禁酒、戒烟;②去除病因和诱因,停用肝毒药物和避免接触肝毒物质,以及纠正肠道菌群紊乱;③控制原发基础疾病或伴随疾病,旨在通过上述措施减少肝内脂肪含量,从面促进脂肪肝消退。
2、减肥、控制体重,减少腰围:适用所有体重超重、内脏性肥胖以及短期内体重增长迅速的NALD患者。基础治疗6个月体重下降每月<0.45kg,或体重指数(BMI)>27kg/m2合并血脂、血糖、血压等两项以上指标异常者,可考虑加用西布曲明或奥利司他等减肥药物,每周体重下降不宜超过1.2kg(儿童不超过0.5kg);BMI>40kg/m2或BMI>35kg/m2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肥胖相关疾病者,可考虑近端胃旁路手术减肥。
3、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合并2型糖尿病、糖耐量损害、空腹血糖增高以及内脏性肥胖者,可考虑应用二甲双胍、格列酮类、糖苷酶抑制剂,以期改善胰岛素抵抗和控制血糖,防治糖脂代谢紊乱及其相关事件。
4、应用降血脂药,调整血脂:适用经基础治疗和(或)应用减肥降糖药物3-6月以上,仍呈混合性
高脂血症或高脂血症合并2个以上危险因素者。药物选择::(1)他汀类:适用于高LDL-C和低HDL-C,如阿托伐他汀;(2)贝特类:适用于TG增高为主的混合性高脂血症,如吉非罗齐;(3)普罗布考,它具有降脂兼胰岛素增敏和抗氧化特性。目的主要为防治心脑血管事件而非促进肝内脂肪消退。用药同时要警惕肝脏脂肪储积加重和肝脏毒性损伤的出现。
5、避免加重肝脏损伤:一般地,每天摄入20g乙醇不会造成明显的肝脏损伤,但是对于NAFLD患者可能没有安全的饮酒量,故应尽量减少饮酒量并尽可能戒酒。此外,应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地尔硫卓、胺碘酮、三苯氧胺、类固醇等可加剧脂肪性肝炎的药物。在治疗IR及其相关疾病过程中,需警惕药物性肝损害和体重急剧下降可能诱发的肝病恶化,应尽可能选用对肝脏影响较小的降脂药、降糖药、降压药,必要时预防性联合使用多烯磷脂酰胆碱等保肝药物。
6、保肝药物辅助治疗:主要用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患者,旨在防治肝内炎症、坏死和纤维化以阻止慢性肝病进展。可采用针对肝病的药物辅助治疗,以抗氧化、抗炎、抗纤维化,可依药物性能以及疾病活动度和病期合理选用多烯磷脂酰胆碱、维生素E、水飞蓟素、还原型谷胱甘肽、熊去氧胆酸以及甜菜碱等相关药物,但不宜同时应用多种药物。一般选用1~2种保肝药物,疗程半年以上,或用至血清转氨酶复常、影像学检查或肝活检提示脂肪性肝病消退为止。不主张单独使用五味子类药物降低血清转氨酶。
7、肝移植:主要用于NASH相关终末期肝病和部分隐源性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患者的治疗,肝移植前应筛查代谢情况。BMI<40kg/m2为肝移植的禁忌证。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