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12-05 15:09:17 来源:epaper.nddaily.com
数字报电子报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庄树雄)两名惠州女工昨日到香港向行政会议成员罗仲荣请愿。女工自称是金山工业集团旗下电池厂员工,因镉中毒案一直未予赔偿而前来讨说法。罗仲荣是金山工业集团主席。金山工业集团旗下的惠州市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员工在2004年被发现尿镉增高。劳资双方在2007年已达成和解协议。
昨日上午,两名来自惠州的女工,趁行政会议开会前,到香港政府总部向金山工业集团主席兼行政会议成员罗仲荣请愿。她们说,金山工业集团旗下的电池厂忽略生产安全,使员工中毒。他们要求集团正视工人健康,立即赔偿受影响的员工。
据本报报道,2004年5月,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对惠州市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115名员工尿镉增高。2004年8月,惠州市政府召开新闻会,称“经检测发现,177人中真正镉中毒患者惠州市只有2人,经临床诊断为慢性轻度镉中毒”。
2005年3月,金山公司65名员工以疑染镉中毒为由起诉厂方,每人索赔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25万元,共1625万元。2006年11月,50名疑镉中毒员工告惠州超霸电池案在惠城区法院开庭审理。50人以身体镉中毒受到危害为由起诉厂方,每人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5万元,共1150万元。金山公司工人两次诉讼请求均被法院驳回。事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接受法庭调解。
在2006年11月的庭审中,法院认为惠州超霸公司所有原告经检查均未达到镉中毒程度,尚不构成职业病,也不属于工伤,更未达到致人体严重损害的程度,依法不属于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对原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不予支持。2007年,历时两年多的“金山公司工人镉增高”诉讼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金山公司表示将每年为145名相关员工进行镉复查并负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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