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11-29 15:39:23 来源:www.medizone.com.cn
及时正确地补液是防治烧伤休克的有效措施,对补液量的计算,烧伤研究者先后提出了不少计算输液量的公式,对烧伤休克的治疗起了积极作用。但实际上不能机械地搬运公式,而视病人病情和补液的反应不断调整,有人建议用“预算”这一术语来代替公式这个词,主要强调告诫人们公式只能作为估算的参考,要根据脉搏、尿量、精神状态、躁动情况、口渴程度等指标和医生的经验来掌握。根据输液的内容计算输液量的公式大致分为三种:
(一)晶胶型公式:有早年的Wallace公式和Evans公式(1952发表)、Brooke公式(1953年发表),为我国上海、北京、重庆等地采用。它是以病人的烧伤面积(指二三度面积之和、深度以及体重为依据计算胶体液、电解质液的补充量。
(二)胶体型公式:以Moore预计法为代表,其特点为不计烧伤面积,三度烧伤面积超过20%,一律按体重的10%补给胶体,外加生理需要的水和晶体。另外,麻省总医院公式:胶体与晶体之比为125:15;也应列为胶体型公式。(三)晶体型公式:即Parkland公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2、3度烧伤面积之和X4毫升(乳酸林格氏液)X体重(千克),其中1/2是在头8小时输入,后16小时补充其余1/2量。由于补液中含Na130毫摩尔/升,因此不需要再补充基础水分。伤后第2个24小时补液量为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0.3~0.5毫升血浆,再适量补充葡萄糖水,不再补充电解质,维持尿量和一般生命体征。这种方法在实践中能有效地恢复和维持功能性细胞外液量,改善血液循环。缺点是由于大面积烧伤补液量大、水肿重,有易形成肺水肿的危险。此外,还有简单的用于急救的双零法,即头8个小时静脉补给的总液量相当于烧伤体表面积百分数后面加2个0如60%体表面积十2个零即为6000毫升。晶胶体比例依当地条件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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