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首先应健全对农药的购销、保管和使用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以普及和深化有关使用农药和预防家畜中毒的知识,以推动群众性的预防工作。对于使用农药驱除家畜内外寄生虫,也可由兽医人员负责,定期组织进行,以防意外的中毒事故。
2.治疗:有机磷
农药中毒发展很快,必须及时抢救。
由于绝大多数有机磷农药遇碱易分解,可利用碱性药物使尚未被吸收的毒物减低毒性。如经消化道染毒,可投服2~3%碳酸氢钠溶液或1~2%石灰水。如经皮肤染毒者,可用5%碱水、5%石灰水、肥皂水刷洗皮肤(勿用热水,以免使皮肤血管扩张而加快毒物的吸收)。须注意,敌百虫在碱性环境中可变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当敌百虫中毒时不可用碱性药物。
为促进胃肠中尚未吸收的毒物尽快排出,可投服盐类泻剂。有机磷农药为脂溶性毒物,不要用油类泻剂。
特效解毒剂,可选用硫酸阿托品,剂量10~15毫克,皮下注射。对重症病畜,每隔2~3小时重复注射一次,必要时将其中一部分静脉注射。要注意阿托品的用量过大,可引起胃肠弛缓、臌气等副作用,如瞳孔缩小现象解除,呼吸好转,
流涎现象已停止,即可改用小剂量维持。
也可选用解磷定,可按每千克体重20~50毫克,加适量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静脉注射(不宜皮下或肌肉注射)。氯磷定,剂量同解磷定,可静脉、皮下或肌肉注射。双复磷,按每千克体重40~60毫克,可静脉、皮下或肌肉注射。
对
轻度中毒的早期病例,单独采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一般可以治愈。对于重度中毒或病期已久的病例,则需两者兼用方能奏效,同时要配合适当的对症治疗。
病畜初愈阶段,虽然主要症状已消失,但胆碱酯酶的活性尚未完全恢复,对有机磷特别敏感,只要接触小剂量,再度中毒的可能性极高。因此,一定要严防病畜再次接触有机磷农药。